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纪念封上签名。
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男,汉族,1955年7月生,安徽定远人,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4—1976年,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东陵大队知青;
1976—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大庙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98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校学生会负责人;
1982—1983年,北京大学团委书记;
1983—1985年,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兼全国学联秘书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85—1993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其间:1991年9月—11月中央党校学习);
1993—1998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1988—1994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 ;
1998—1999年,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9—2002年,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2—2003年,河南省委书记、省长;
2003—2004年,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2005年,辽宁省委书记;
2005—2007年,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8—~,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