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念封上签名。
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入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1964-1970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政治辅导员;
1970-1972年,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1978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年,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 (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1998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2002年,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