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刘云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日封上签名。
刘云山,男,汉族,1947年7月生,山西忻州人,1971年4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64.08-1968.02,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师范学校学习;
1968.02-1968.08,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把什学校教师;
1968.08-1969.02,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苏卜盖公社劳动锻炼;
1969.02-1975.10,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旗委宣传部干事;
1975.10-1982.07,新华通讯社内蒙古分社农牧组记者、副组长、分社党组成员(其间:1981.03-1981.08中央党校学习);
1982.07-1984.02,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4.02-1986.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86.01-1987.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7.01-1991.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91.10-1992.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赤峰市委书记;
1992.03-1993.0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赤峰市委书记(1989.08-1992.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04-1997.04,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97.04-2002.10,中央宣传部副部长(1997.10明确为正部长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10-2002.11,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2.11-~,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十二届、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