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1918年出生于黄骅市羊二庄回族镇齐庄。1937年入党,随后参加党领导的革命军队。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1年奉调外交部,经历了24年外交生涯,先后担任中国驻老挝、土耳其、坦桑尼亚、塞舌尔和埃及五国大使。1982年任外交学院院长。1988年后任中国亚非学会副会长、中东学会会长、中国老挝友协会长。1994年10月离休。他是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中国驻塞舌尔大使刘春在中国-塞舌尔建交二十五周年纪念封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