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丽,中国影视女演员。生于河北冀县。1985年考进的北京电影学院的“明星班”,1987年毕业。1980年任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
获奖作品如下:
《相伴永远》(荣获第二十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
《九香》(荣获第十六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第四届电影表演学会奖);
《鸳鸯楼》(荣获第八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的最佳女配角提名);
《风雨丽人》(荣获第十三届电视飞天奖最佳女主角奖) ;
《便衣警察》(荣获第六届电视飞天奖的最佳女配角奖) ;
《离开雷锋的日子》(荣获第二十届“百花奖”最佳女配角奖,第四届长春电影节最佳女配角奖)。
曾获社会殊荣:
1997年荣获中国文联首届《德艺双馨》艺术家称号;
1998年荣获中国视协首届《百佳电视艺术工作者》称号;
1999年被评为战士最喜爱的十名军旅艺术家;
2000年被“八一”电影制片厂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1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标兵”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2002年解放军总政治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社会职务:
中国文联理事、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电视家协会理事 。